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规划办)正式成立于1983年,是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作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单列学科管理部门,业务上接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指导。
【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及课题指南;
2.负责制定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3.负责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的评审、检查与鉴定工作;
4.负责编制重点课题经费预算;
5.负责组织优秀科研成果和先进管理单位的评选奖励工作;
6.负责课题成果的宣传、交流和推广活动;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导思想】
坚持正确导向 突出国家水准 注重科学管理 弘扬优良学风
【现任领导】
主 任: 崔保师 领导办公室工作
常务副主任:刘贵华 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副主任: 孟照海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设15个学科组,分别是:
教育基本理论学科组(代码:A)
教育心理学科组(代码:B)
教育信息技术学科组(代码:C)
比较教育学科组(代码:D)
德育学科组(代码:E)
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组(代码:F)
教育发展战略学科组(代码:G)
基础教育学科组(代码:H)
高等教育学科组(代码:I)
职业技术教育学科组(代码:J)
成人教育学科组(代码:K)
体育卫生美育学科组(代码:L)
民族教育学科组(代码:M)
国防军事教育学科组(代码:N)
教育史学科组(代码:O)
学科组职责是:
1、协助制订本学科的发展规划和国家资助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2、评审本学科申报的国家资助课题的申请,提出资助金额建议;
3、参与本学科国家资助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验收和推广。